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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审计

财务审计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2/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会计报表审计是本所的法定业务。本所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和《独立审计准则》对企事业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依法进行审计、鉴证,发表符合准则要求的审计报告。此外,我们还对下列对象提供审计服务:

1、企业股份制改造、企业兼并财务收支审计,企业破产清算审计;

2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;

3、部门、单位、企业、公司委托的特定目的的专项审计;

4、公司、独资、合资、合作企业工商年检和外汇年检审计;

5、司法、仲裁机关委托的财务鉴定审计。

金融审计

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[2001]50号文件批准,本所具有金融业务审计二级资格,本所依据批准文件的规定,开展下列金融审计业务:

1、接受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、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的会计报表审计;

2、接受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、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;

3、接受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、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的高级职员任职资格专项审计;

4、接受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、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的清算审计;

5、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。

验资

本所依据《独立审计实务公告—第1号》承办工商企业注册资本的审验,发表符合《独立准则》要求的验资报告,我们承办的验资业务范围如下:

1、审验新设立企业(公司)的实收资本及相关资产的真实性、合法性;

2、为企业更换法人代表,或因分立、合并、撤销,或增减注册资本、变更登记需进行验资;

3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企业投入的注册资本是否保全,所有者权益(股东权益)是否真实进行年检审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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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58-2165552/136-0558-2860